经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丹东鸿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丹东银行股权。
2016年12月30日,本行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相关登记变更手续。转让完成后,丹东鸿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丹东银行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对本行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