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相关降费措施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后,我行将优惠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服务收费
继续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二、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所有单位账户通过我行柜台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业务,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优惠期间三年。即: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4.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9元。
三、票据业务服务收费
取消所有客户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对所有客户银行汇票和本票业务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继续免费。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40070966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