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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银行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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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冗余账户,有效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我行将对“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 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 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发送短信、电话外呼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四、处理“沉睡账户”的好处
    帮助客户理清名下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对不使用的账户进行梳理和销户,以避免因账户长期不使用而带来潜在的资金损失风险、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风险及被动涉案风险。
    五、特别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及使用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账户凭证(银行卡或存折等)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重新启用、提取或注销业务。
    (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也不会发送“激活账户”、“唤醒账户”、“恢复不动户”、“账户年检”等相关的手机链接,请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不点击陌生链接,谨防诈骗。
    (三)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是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Ukey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偷逃税和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电话4007096658,或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