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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贷款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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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对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主要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还本付息的贷款。

【期限及费率】

1、确定贷款期限时,经营物业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同时,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证的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执行总行规定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标准。

【功能特点】

1、以租金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不增加企业资金负担;

2、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企业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

3、可根据企业资金安排和经营性物业现金流状况合理安排还款计划,还款方式灵活,减轻企业财务管理费用。

【适用客户】

符合《丹东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振作规程》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