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产品介绍】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出质人将仓单(具有提货权)作为质物向丹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或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信贷业务,该业务属于权利质押范围。
【期限及费率】
1、贷款期限必须与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和贸易经营周期相匹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贷款利率按照丹东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功能特点】
1、可以解决客户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减少企业存货积压资金的压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速度,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其经济效益的目的;
2、质押物在质押期内可循环流动,即在质押期限内质押物总价值不低于确定的金额的前题下,可以由银行认可的新质押物或保证金来置换原质押物。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