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丹东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已与丹东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之间;借款人为外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能提供境内联系人,并同时满足我国关于境外人士购房相关政策。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人在职及收入证明;
4、已支付丹东银行认可额度的购房首付款。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
【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温馨提示:
1.具体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丹东银行分支机构。
2.丹东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7096658。
3.本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归丹东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