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铺贷款是指丹东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各类型商业用房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商住两用房按揭参照个人商铺贷款管理。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周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除所购商铺的预期经营收入外,借款人须有持续稳定的与贷款月供相应的经营性或劳务性收入;
4、已支付购房产首付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所购房屋的房产权属证明。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额度】
购置一手商铺(含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成数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50%;购置二手商铺(含商住两用房)的,房产价值根据房产交易价格、评估价值、契税交易价孰低原则确定。
【还款方式】
1、一年期(含)以内的,可选择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2、一年期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温馨提示:
1.具体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丹东银行分支机构。
2.丹东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7096658。
3.本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归丹东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