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未到期的丹东银行个人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向丹东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
【贷款对象】
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3、合法有效的丹东银行个人定期存单。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定期存单的到期日(定期存单已办理预约转存的除外)。
【贷款额度】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5,000元(含),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定期存单本金的95%,也可根据业务需要和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但存单本金及利息总额,至少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对于本行外币定期存单,在不突破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总行国际业务部对外币存单的有关管理规定,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
1、按月还息、一次还本;
2、按月还息、分次还本。
温馨提示:
1.具体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丹东银行分支机构。
2.丹东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7096658。
3.本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归丹东银行所有。